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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g0820

這裡有一對可愛的橘貓 喜歡的話當場就能辦領養抱回家!! 地址:花蓮縣鳳林鎮永豐路255號 早上的動物福利學去了鳳林的狗貓躍動園區參訪,一台遊覽車直接從學校開去收容所,收容所在一個非常偏僻的地方,為什麼蓋這麼偏僻呢?因為民眾會投訴噪音、味道等等問題,所以只要遠離提出問題的人就不會有問題了(O) 雖然地處偏鄉,但今年暑假時附近森林大火,燒到距離收容所不到100公尺,據工作人員說法,消防車直接開到收容所的出入口灑水,不讓火燒進來。 第二張圖的“下一站,幸福”好像是小時候的台劇劇名,想表達的是這間收容所的願景是成為被載進來的貓狗的幸福起點,基於動物福利的五大自由,所以這邊能收容的貓狗數量不是無限制擴大的,而是用收容區面積去算,每隻貓狗要有5平方公尺以上的活動面積,算出來大概就是能收容330隻狗跟20隻貓。 這裡的貓的領養率很高,也很親人,而狗就不一定了。有的抓進來時就已經有慢性病或是什麼病需要靜養,他們進來後會被養在另一區,不會給民眾參觀。而經過評估適合被領養的貓狗就會被放在領養區。 早上還聽了一場演講,主要是在講動防跟動保的困境,例如法規規定收容所每100隻動物要有一個獸醫師,而現在獸醫系畢業生通常會選擇去動物醫院,而不是選擇去領公家薪水,這沒有對錯,只是很現實的問題:人力哪裡找? 人力不足加上收容所空間有限,而流浪動物目前好像都還是遞增的,總有一天收容所會放不下。到時候要怎麼辦?透過教育持續改變下一代人的觀念似乎緩不濟急,現階段也沒有好的解法,光“禁止餵食野生動物”這個議題,正反方就很難取得共識了,目前法律規範也只限於國家公園內不能餵食野生動物,在其他地方餵是不違法的,但餵食後如果造成環境髒亂,包括野生動物如果到處拉屎,餵的人可能會犯廢棄物清理法。更深的議題只會有更深的對立。 文章打成這樣有點難收尾,結論就是喜歡養貓養狗的,麻煩優先去收容所不要先去寵物店,收容所的狗貓也很可愛,給他們一個機會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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