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 +<>< 跟 林秉樞的新聞鬧得很大 相信不少人都耳聞這件事,可能也知道林男是累犯 那大家知道,前案是怎麼判決的嗎? 1. 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1日) 2. 緩刑貳年(就是連4萬元的易科罰金都先不用繳) 3. 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人家法律系欸,太瞧不起人了吧==?) 而理由是: 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願意原諒被告; 被告自述母親居於安寧病房,期望有生之年陪伴; 被告無故意犯罪遭判有期徒刑之前科; 被告知所悔悟,堪信無再犯之虞。 這個判決是今年九月,堪信無再犯之虞,然後 +<><是11月被揍的 看來此經歷可能讓林男深刻體會到 #男女憑拳 根本不會遭受到什麼懲罰,就算威脅恐嚇也是一樣,而且大概99%的人都不敢張揚 假如今天被打的不是立委,那是不是會這樣繼續輕判輕縱 然後一直不斷有新的受害者呢? (林男被抓的時候身邊還是有女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時候真的會覺得,台灣出路最廣的科系大概就是法律系了 司法系統本來就是法學專業就不提了 其他的從上有總統、各院長 甚至連經濟部長、內政部長、前交通部長全部都是法律專業 比較平民一點還有像林男這種 長期無職 現在卻是個能每月花10.20萬長住飯店的7年職業博士生 被抓之前還有一大堆人在FB、PTT幫他護航,還有蟑螂說高嘉瑜背骨活該被打 真是呼風喚雨財力雄厚@@ 部分內容來自黃國昌FB https://www.facebook.com/449664581882455/posts/1921034928078739/
13 comments
台灣司法早就已經從根爛掉了 現在堪稱是無法治狀態 尤其是過高屏溪(濁水溪?大甲溪?)殺人無罪 這就是為何我台大法律畢業後 只考了一年律師就不想再去考 我覺得我太有良心不適合這個職業
雖然我這個嘴的有點像地圖炮 但絕對不是罵大部分的法律人 (如文中列舉尸位素餐或是根本不該是法律人任職) 請大大見諒
你罵得是對的,其實沒什麼好道歉 高層的法律人尤其問題最大
也不是道歉,應該說是我覺得該澄清一下 我本意只有針對文內提及的人,並不是指法律人這個群體 怕無意冒犯到我沒有想批評得對象~
會打女人的人都是很缺德的人
真的
所以這個國家病的不輕!
會有人跟你說 #不要太不滿
這顔文字好讚 一看就知道是在講誰了XDD
秒懂
這不算言文字吧哈哈阿
看到這種人都有女友 頓時覺得我在幹嘛
9月判決的當是女性 11月高家瑜 今天被抓身邊還有一個女性 短短3個月有3個女主角,厲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