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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系統也能被認定為專利發明人了 XD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45997 AI系統DABUS已被南非認定為專利發明人,澳洲可能跟上 南非專利局上周接受了由AI系統DABUS所提出的專利申請, 將DABUS列為專利發明人,而專利所有人則是打造DABUS系統的Stephen Thaler, 成為全球第一個接受AI作為專利發明人的國家。此外, 本周澳洲法院也認為,AI應可被視為專利發明人,要求澳洲專利局重新審核。 DABUS的全名為「統一感知自動引導裝置」 (Device for the 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 是由人工智慧專家Stephen Thaler所開發, Thaler已利用DABUS發明了食物容器與緊急手電筒,並向各國申請專利。 只是,Thaler的專利申請行動到處碰壁,包括歐盟、英國專利局、 美國專利局及澳洲專利局都已駁回相關的申請,因為這些國家認為, 只有自然人才有權取得專利,擔任專利發明人的角色。 不過,南非專利局在上周接受了Thaler的專利申請,讓DABUS成為專利發明人, 並由開發DABUS 的Thaler擔任專利所有人。 此外,Thaler也不放棄地向各國法院提出上訴,本周澳洲法院的法官Beach J認為, AI應該可被視為專利發明人,並要求澳洲專利局重新審查此案。 有這個案子作為先例,那用AI產生的藝術作品、統計模型或NFT, 不知道是否也能以AI作為對象,申請其為專利或版權持有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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