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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才剛出門 就在巷口第一個紅綠燈發生車禍 = = 雖然沒擦撞,但我急煞 所以摔車 車倒;左膝蓋擦挫傷 剛出門就被迫繞一圈去醫院擦藥、開診斷證明 再回家休息... -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如圖~我是紅色箭頭,對方是藍色箭頭 綠燈後起步,對方的車靠的偏右邊 當下直覺是以為他要直行,當時也不記得有看到他打方向燈 所以當我從他左後方要直行通過時,發現他龍頭往左偏 我急煞 就導致車往左倒、人倒擦傷,當時機車油箱蓋還不小心噴開 導致地板一大片汽油= =... 對方停車之後 完全沒有問有沒有怎樣,要不要送醫 或者報警之類的 是剛好在警局門口,警察直接出來劃事故位置,通知交通大隊 - 後續坐在警局內 等待交通大隊來處理,做筆錄 對方好像是一位大學生吧(猜測 交通警察到場之後,詢問我們要如何處理 對方完全都不講話,可能他覺得他完全沒有錯吧(? 警察就說: 1. 交由裁決所去做初步分析研判表,後續提出民事、刑事 過失傷害之類的 2. 私下和解 但因為對方都沒做任何表示,警察就說 那就照程序走吧 - 早上做完筆錄,各自離開後 我就先到醫院擦藥、開立診斷證明,跟公司請公傷假 但我之前碰過一次 是私下和解就沒後續了 這次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尷尬的狀況 警察是說會等到下午15點,如果未私下和解 就將案件交出,跑正常流程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能提供我相關資訊呢? 後續處理會不會很繁雜...例如車損賠償問題之類的 是不是會要一直請假去處理這些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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