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cash Log in
@mapo23 more from that month

廣告詞,可以有創意,但不能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不過,小粉紅很恐怖,什麼都會亂檢舉 這廣告是去年11月的廣告,但廣告詞讓人有不當聯想 被小粉紅檢舉,9/1判決出來了,9/16公告出來 「把五花肉切成女朋友的樣子」 這可以聯想到什麼,刀子、黃秋生、叉燒包、兇宅、分屍案 是有多不喜歡女朋友,愛之深,恨之切嗎 恨不得拿刀去切啊 一個自動炒菜機的商品,廣告裡何必出現了這句話 被網友批評令人聯想到分屍命案 代價是什麼:20萬人民幣,約86萬台幣 公示內容顯示,該企業涉嫌發布違法廣告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 發布有本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禁止情形的廣告,對其罰款200,000元。 看了一下第九條、第十條,大概係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1 comment

Log in to join in Reading is open to everyone. Replying needs an ac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