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集: https://noise.app/leofan/lkrnw15k 第2集: https://noise.app/leofan/zk8648rk ---- 店員跑了出來跟我要了聯絡方式,說對方應該是不小心的,如果找到人或是對方有歸還,會再與我聯絡。我當下還沒有覺得奇怪,但後來回想起來,其實確實有些不對勁。 晚上,我接到了店員的電話。店員先是問說警方是否已經與我聯繫,我答否後,他就說他已經透過櫃台錄音得知對方的會員手機,並與對方取得聯繫。據店員的說法,對方其實是店裡的熟客,家裡有一把一樣的傘,只是傘面是淺色而不是深色,所以不小心拿錯。有請對方歸還雨傘到店裡了,請我有空過去拿。但店員並沒有轉達對方的態度或歉意。 事後,我和家人討論,覺得店員的反應其實頗有問題:首先,第一時間去調監視器畫面的時候,為何只有拍到非關鍵的20秒,會不會當時其實早已看到熟客的身影所以刻意隱瞞,本來想敷衍了事、看能否把我們打發走?再來,我一開始有提到可能要調出結帳的會員紀錄的時候,店員還說因公司政策可能無法配合;實際上櫃台有錄音可以調出,為何警察在的時候並未告知警察,而是在事後才自己去調出?最後,我和我弟要離開時,特別跑出來說的那番話,也讓人覺得是不是早就知道些什麼? 雖然目前傘已經歸還至店裡了,我和家人討論可能暫時仍先不取回。主要是希望等候警方的消息,也藉機看看警方的辦案能力究竟如何。我想警方應該是不太可能真的從路邊的監視器找到竊賊,員警沒有那麼認真,也肯定沒有想到可以從櫃檯的錄音或是結帳紀錄來查找竊賊;我心裡還是暫定給警方一週的時間,等候他們與我聯繫。不過至少確定店員已有對方的聯絡方式、知道對方是誰了。 確實也沒有必要為了這種人、這種小事再浪費更多社會資源;但也不可能當作這件事情完全沒有發生過,對方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我目前的想法是,無論對方是有意或無意,應該會請警方與對方聯繫,要求對方做個小額善心捐款(1000元會太少嗎?),作為彌補。如果對方真的有悔意、願意配合,那我們也就大人不記小人過;但反之,我們依然保有法律追訴權(科普一下,竊盜罪的法律追訴權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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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comments
科技辦案!!柯南
我想科技辦案但沒有資格,警察就沒有想到那麼多了🤣
大大的心思真是縝密啊
嘿嘿!惹不得吼~😜
竊盜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公訴罪,和解也沒用,既然都報警了,後續等待警察回覆
雖然有報警,但沒有正式做筆錄,所以還沒有正式成案喔! 目前都是私下流程XD
期待後續警察的回覆了
有最新消息,再來PO續集🤣
比小說還要小說情節...
現實世界的精彩與荒誕程度,可不亞於小說
看了二篇後,發現大大文筆不錯,很精彩很寫實
感謝!是你不嫌棄啦!🤭
比扯鈴還扯
真的扯爆,但也是個有趣經驗,莫名解鎖人生成就
既然是拿錯 表示他自己的傘應該在現場 所以看看他的傘是不是真的有在現場 就知道他是順手牽羊還是真的拿錯了吧 不過我也會想法一樣 一切都是看對方的態度決定
但我認真覺得不用太指望警察就是
警察態度通常都很消極呀! 本來就沒有想要指望警察就是了 但又覺得不報警口氣真的嚥不下去 而且人民保母也太好混🤣
是不是拿錯恐怕也不可考 當然會有千百種理由 我覺得最重要還是看態度決定吧!
只能說佩服!!
佩服什麼?@@
整個過程,我可能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