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非常適合拿來當成教課書的案件 想來這邊討論一下 這篇報導的大意是英國某一位母親,得知自己的女兒長年被丈夫性侵, 連兒子也因為被丈夫長期虐待導致在他25歲時選擇自殺。 於是她煮了一鍋沸水加了大量的糖 潑到她的丈夫身上,最終導致丈夫在醫院一個月後死亡 【英國小鎮慘劇】妻子因為丈夫性侵女兒而親手復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qfhO0qJ9RI 我內心除了哇學到了實用的物理知識以外 其實為母親的判決感到相當難過。 法官表示母親有在糖水煮沸的那13分鐘明明有時間可以冷靜下來 因此最後還是判決謀殺罪。 但虐待性侵自己兒女的丈夫有數十年可以「冷靜下來」 法律卻無法給他制裁和相應的逞罰? 當法律無法伸張正義,只有私刑能解決痛苦來源的時候 誰有資格怪罪那個選擇動手的母親? 去搜了一下這新聞, 大部分都把目光聚集在這婦人用如此心狠手辣的手段殺害自己的丈夫 對被虐待到自殺的兒子和長年被父親性侵的女兒隻字不提,實在是看得相當難過。 這整件事唯一讓人開心的大概只有人渣受盡燙傷折磨後去世這件事ㄅ🙂
10 comments
長知識了(欸不是
我第一個思考的是加糖有甚麼特殊作用,沒想過還有這招@@
就高濃度的糖能夠持續灼傷皮膚,而且讓醫護人員分不出是溶化的皮膚還是糖漿: D 學到這個小知識真的超有收穫der
我還特定點進影片看他解說XD
唉,私刑只有在法律不彰的時候才不得不做,不過那法官的說詞有點不食人間煙火的感覺,生很大的氣能在13分鐘冷靜下來嗎,終身監禁感覺判太重了
我剛去google 水+白糖 被稱為“凝固汽油彈”
對,直接把人渣做成血肉糖葫蘆
法律講求證據,殺人坐牢合理,自殺的兒子問不到什麼東西,重症的男人死了也不用接受制裁 私刑這種東西,看在別人身上的時候很爽,正義得到伸張,可是有一天輪到自己被私刑的時候就會大喊私刑不公了,更何況你的正義未必等於我的正義
大致認同你的看法 動私刑這件事當然不該被表揚 但是法律是人訂的,證據也需要有人去找才有辦法知道,要完全順利公正是很困難的事 其實這一點我聯想到的是鄧如雯殺夫案 也是類似的情況
法律無法保護好人,只保護懂得利用的人 鄧如雯那時候沒有家暴防制法,被強暴已經很慘了,還因為傳統觀念而被迫與那種人結婚過著家暴生活,最後做出殺人的事情所以受到法律制裁,不知道法官有沒有幫他減刑 家暴的部分,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但施暴者都死了無從對質,當時是否只憑一面之詞就認定是家暴呢?英國那個聽了女兒證詞就動手殺人,中間是否有查證呢? Johnny Depp說被家暴一開始也沒人相信,還因此丟了工作,在法庭直播出來之前,我想也有很多人是相信Amber Heard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