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去吃了"前公司"的尾牙餐 以我現在的身分為什麼還可以吃前公司的尾牙呢? 本身喜歡日本,自學了二十多年,終於在四年前找到日商公司的翻譯工作 當時A部門跟廠商簽了兩年半合約,我就是以約聘人員身分進入 合約快到期時因廠商合約價錢談不攏,所以變成暫時不簽約 總公司的大頭就決定先把我資遣,半年後,換B部門跟廠商簽了新合約 總公司業務覺得我不錯就問我要不要回來做,但是,日商公司有個不成文的規定 "一旦離職,不論自願或非自願,一律不再錄取" 所以總公司的業務為了要避開這個規定,就請子公司錄取我 我就以子公司的身分重新進來B部門,名義上掛總公司的人 但其實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因為我的工作就是總公司要我做的 所以分公司的尾牙,我就可以以"協力廠商"的身分去吃 然後子公司的尾牙我也可以參加,感謝分公司主管的大恩大德 今年經費比較少所以只吃林皇宮自助餐,不然之前都是高級餐廳一桌好幾萬 日商公司真不是開玩笑的~~~
6 comments
我也有吃前公司尾牙 真的是以協力廠商受邀參加 但前公司只有人事和總務還記得我而已
日商公司規矩特別多,還看過職缺寫換過兩次工作就不能應徵的
實力真的超強,才會讓公司願意為你想盡各種方法回來,厲害!
被資遣也不能回鍋 這規定實在... 不過能力強,就算有規定,公司還是有人會幫你想辦法的 大大超厲害
日商感覺毛特別多...
所以你可以吃兩次尾牙 真好!! 原來就是這樣你才去林皇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