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加州美而美 意外引起台美美而美大戰(好饒舌) 但台灣跳出來聲明美方盜版的瑞麟美而美 其實當初也是蹭別人美而美名義出來的 所以到底有什麼資格說人家盜版呢.... 是說知道巨林美而美才是始祖的 應該都被尊稱一聲哥或姐了 但老實說,以前外婆家樓下剛好各有一間 瑞麟就真的...比較難吃 原文:文青別鬼扯 www.facebook.com/agritruth/posts/381249680024223 【「巨林美而美」才是真正的苦主吧?!】 最近加州有家早餐店「Cafe Mei 美而美」準備在加州開業營運,搞的台灣網友整個狂嗨。大家都認為台式早餐店能遠征出洋,這是不折不扣的台灣之光。興奮的程度不亞於自己終於排隊打上了疫苗,或看到台灣選手在東京奧運取得獎牌般。 但才沒多久,台灣的「瑞麟美又美」就出來打臉了,表示加州的「Cafe Mei 美而美」跟台灣的「美而美餐飲國際集團」毫無半點毛線關係。這又搞到加州的「Cafe Mei 美而美」不得不出來承認: 「美國美而美是獨立的企業個體,和台灣任何一個美而美品牌都沒有關係。我們的產品配方是經由台灣具有規模早餐供應中央廚房的技術指導,他們也是美國美而美企業的團隊之一!」 結果呢?結果就有網友上去批評,加州的「Cafe Mei 美而美」玩的是山寨手法,害他們被耍。 說真的,加州「Cafe Mei 美而美」是不是抄襲模仿搞山寨,鬼王一點也不在乎。反正鬼王的腦迴路應該還算正常,不太可能飄去加州吃培根起司三明治。但瑞麟美又美跳出來宣示自己的正統地位,鬼王就有點意見了。 2015年時鬼王就曾描寫過台式早餐店的發展史: 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525000 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528650 話說台灣這種獨特的台式早餐店起源於1981年代初期。創辦人林坤炎先生原是南亞塑膠的員工,當初為了付房屋貸款,便和太太做起早餐生意,開著小發財車賣三明治。生意做著做著就做起來了,因此成立了「巨林美而美」。但大家也知道,商機出現、市場打開後,必定會有一窩蜂仿效的現象出現。因此,當時市面上不僅有「美又美」、「美天美」,還有各種奇奇怪怪的「美X美」的出現。至於「瑞麟美而美」則於1988年在台北市通化街開設了第一家分店,但創辦人就很有生意頭腦,創辦初期就登記了「瑞麟美而美」和「瑞麟美又美」兩件商標。換句話說,「美而美」一詞的祖師爺應該是林坤炎先生才對。 但林坤炎整天忙著搞加盟事業,積極展店,卻忽略商標權益的重要性。等到某天他發現甚至有人以「美又美」的名義成立成立「美又美食品廠」,他居然成為法律上的侵權者時,整個人崩潰的程度絕對不亞於看到養育多年的小孩出現讓人意外的DNA檢驗結果。因此,一場關於商標註冊的訴訟大戰就產生了。 但經過中央標準局與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美又美」屬於「弱勢商標』,既然大家都會註明「巨林美而美」或「瑞麟美而美」,消費者理應都能區別兩者的差異,所以都用「美而美」一詞,並不違法。換句話說,鬼王哪天心血來潮開個「鬼王美而美早餐店」、「靈界美而美早午餐」或「地府美而美Cafe」,都不會觸犯法律問題。同樣的,加州的「Cafe Mei 美而美」,其實也沒啥問題啊! 但若要討論誰才是「美而美」的祖師爺,說真格的,林坤炎先生才是真正的苦主吧!自己創造出的台式早餐店模式、自己率先想到的店名,結果都被他人挪用。 不過,正宗與好吃絕對不能劃上等號。台灣不就有一堆美食商家因為家族內部鬧分裂、兄弟鬩牆,搞到雙方都在同一條街上、甚至是隔壁一起競爭營業,還互相宣稱自己才是正統傳承的狀況嗎? 飲食本來就該是與時俱進的玩意,若一昧強調正宗、訴諸古法、追求原味,這才是飲食產業的災難! 圖片來源: https://dailyview.tw/Popular/Detail/3045 https://ecofamily.daai.tv/....../%E5%B7%A8%E6%9E%97....../ http://www.mam.com.tw/webc/html/about/index.php
1 comment
小時候同學家好像就是開美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