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害了我的國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交通違規的人太多了,檢舉魔人大可不必 檢舉數量降低後違規次數自然就降低拉~ 真是天才! 同一台車六分鐘只能舉發一次 紅線違停、停斑馬線好像都不在可檢舉項目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部修法明列4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違停只剩這5種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98998 「靜態違規」項目則有五項,主要限縮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包括違規並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在公車站、交岔路口、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等。 明定民眾檢舉同一輛汽車違規,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已舉發一次為限;此外,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於民眾檢舉案,經查證屬實,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5 comments
厲害了我的黨
哥真的強耶...還特別跑去找法條出來... 有太多的人為法貪圖方便,就危停一下 但很多時後就是因為危停了一下,就發生了一些不可挽回的憾事... 情、理、法...很難併存
沒啦,圖片那些是新聞內附的 現在他們想要的大概是降低違規人數吧 最快的方法就是不讓人檢舉,效果應該不錯
好奇妙喔 是為了減輕重複的檢舉嗎(?) 有點看不太懂XDD
第一個是減少可檢舉的項目,光是紅線違停就不能檢舉了 然後本來不同次事件同一行為可以連續開罰 例如不打方向燈切換車道N次,就可以檢舉N次 但現在他六分鐘內連切7749次也只罰一次 這樣交通違規數量就可以大幅降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