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cash Log in
A@Aki-Chiu more from that month

最近被老闆約談了,約談的內容被扣的兩項目須有的罪名。說實在的兩件事都是小事但是經由老闆之手就會變成大事了。雖然當下有跟老闆解釋為什麼會發生這些事情而且錯誤也不是我犯的,但感覺還是很不舒服。 其實我也可以明白當有人犯錯時害怕承認自己的錯誤,而把他推給別人的行為是很多不夠勇敢的人會做的。 所以當我跟對方的主管反應時也不是要究責之類的,而是希望以後發生相似的事情時不要再互相推託,想辦法解決問題。但對方的主管卻一昧苛責自己的下屬,或想辦法把問題推託回別人身上。今天發生這件事情這個主管也脫不了關係,因為第一次他沒有好好的了解事情就去跟老闆告狀;第二今天下屬犯錯也是因為他有一定程度沒有帶好新人。既然雙方都有錯為何只有一方被責怪呢?常常都搞不懂台灣這種職場文化。好好認錯改進有這麼困難嗎? 反思我自己,我為什麼每次都直接承認我的錯誤,也不是因為我是一個勇敢的人。而是因為我是一個怕麻煩的人,我只要想到我今天沒有做到這件事情被發現了,後面衍生出來的一系列麻煩之事,就會直接講出來想辦法當下直接解決掉。 通常這樣後續就不會有什麼麻煩。 我以前待的職場不知道是不是同事都是比較國際化的組成,所以大家通常都是就事論事,不會因為你承認自己這一件事情犯錯了,別人對你做其他事情就有不信任的想法。但是現在在全部都是台灣人的職場裡大家常常會把事情給混淆在一起。這的確是那麼有一點困擾,不知道大家是否有一樣的狀況呢?

2 comments

Log in to join in Reading is open to everyone. Replying needs an account.